2006年11月2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靠校吃校”要吃手铐
李春慧 沈澄

  本报讯  每一次自己所在的学校与其他学校联合招生便成了他贪污受贿的良好时机,学校财务管理上的漏洞也让他屡屡得手。近日,陈家强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被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陈家强原系湖州市南浔区菱湖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副校长。1998年至2005年间,陈家强在担任原下昂成校校长、菱湖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副校长期间,利用掌管学校资金和主管联合办学、成人教育招生、收费的职务便利,截留公款私设“小金库”,并从中开支为自己购买手机和摩托车,又假借集资建房补助、到外地开展工作等理由,侵吞“小金库”中的公款7万余元。他还利用联合办学招生之机,侵吞返还款及私下拦截学生学费等手段,侵占公款近3万元。
  对于陈家强而言,每次招生都成了他“致富”的机会。在侵吞公款的同时,他还在招生中以每名学生返还报名费50元、教材回扣等名义涉嫌收受贿赂10次,共计2万余元。